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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金30条”来了!江苏力推碳达峰放大招

徐睿翔 北京西路瞭望 2022-11-18


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是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也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举措。


江苏作为经济大省、工业大省和能源消耗大省,正处于从高速发展到高质量发展转变的关键阶段。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必须高度重视并充分发挥绿色金融作用。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联合有关部门共同起草《关于大力发展绿色金融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全文共十部分30条,简称“绿金30条”。最近举行的江苏省政府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新闻发布会,对《指导意见》作了解读。


“绿金30条”含金量几何?如何支撑绿色金融发展、促进“双碳”目标如期实现?“北京西路瞭望”(微信号:xhrbbjxllw)带您一睹为快。


“绿金30条”助力绿色金融


《指导意见》强调坚持系统思维,突出问题导向,积极改革创新,加强风险防范,以推动经济绿色低碳发展和创新转型升级为导向,构建具有江苏特色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组织体系、产品体系和风控体系,引导和激励更多金融资源支持节能减排和绿色发展。


具体来看,《指导意见》提出8方面25条具体措施:


一是明确绿色金融重点支持领域。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绿色金融主要支持四个领域,即推进工业企业绿色升级、加快农业领域绿色发展、推动能源体系绿色转型、促进绿色低碳技术进步。


二是搭建绿色金融基础性制度框架。在标准体系方面,制定全省绿色金融标准建设实施方案,在绿色融资企业评价、绿色融资项目评价、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等重要领域建立标准、予以规范。


在主体认定方面,以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为依据,结合江苏经济产业现状,研究细化江苏绿色融资主体评级与认证方法。


在搭建平台方面,以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为依托,定期对融资主体进行动态绿色评级,实现绿色融资主体认定自动化精准化。构建“四位一体”绿色金融服务机制,实现产融对接、政策宣介、信息采集、跟踪督办等功能高效集成。


三是积极培育环境权益交易市场。完善环境权益交易平台。健全完善全省统一的排污权交易平台功能,探索启动水权、用能权等交易平台建设。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鼓励金融机构为碳排放权市场交易主体提供融资融智服务。探索开展碳汇、核证自愿减排项目交易基础工作。研究可再生能源、林业、海洋、湿地等多领域碳汇、核证自愿减排项目价值核算机制。推动各地加强对碳汇、核证自愿减排项目的摸排和储备。


四是完善绿色金融机构体系。发展特色机构,积极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绿色分(支)行等绿色金融特色机构。壮大服务机构,引导全国性金融机构在江苏设立全国性、区域性绿色金融业务中心;支持第三方认证、环境风险评估等专业机构落户江苏。完善内部制度,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优化资源配置、绩效考核倾斜、内部转移定价优惠等方面完善绿色金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五是创新绿色金融产品服务。创新信贷产品,推广“环保贷”“节水贷”等特色绿色信贷产品,支持金融机构创新并推广水权、用能权、竹林碳汇、合同能源管理收益权等抵质押贷款产品。拓宽融资渠道,创新推广碳中和债券、蓝色债券和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等创新金融产品。


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或挂牌。发展绿色保险,支持保险机构大力发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保险产品。


健全绿色融资担保体系,引导担保机构扩大担保覆盖范围,有效放大授信倍数,灵活调节担保费率,支持绿色领域投融资。支持设立绿色产业担保基金,为绿色企业(项目)提供增信服务。


六是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点。申报国家级创新试点,开展省级绿色金融创新试点,支持各地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鼓励各地各部门结合地方发展实际,大力探索绿色金融助推金融供给侧改革、绿色低碳发展、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碳达峰碳中和的新路径、新模式。


七是建立绿色金融激励约束机制。加强货币政策激励。积极对接人民银行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低碳发展领域的信贷支持。通过再贷款、再贴现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投放绿色信贷。


突出财政政策引导。综合运用财政奖励、贴息、费用补贴、风险补偿等方式,促进绿色金融体系、产品和服务快速发展。


发挥监管政策作用。对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金融开展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与宏观审慎评估、金融债发行审批等挂钩。支持绿色金融业务成效较好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多渠道补充资本金。适度提高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不良率的容忍度。


八是健全绿色金融风险防控机制。重视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提升金融机构环境风险管理能力。化解和处置相关风险。指导金融机构按照国家和地方绿色标准,严格投贷前风控管理,防范项目“洗绿”“漂绿”“染绿”风险。


绿色金融久久为功初见“金”


江苏向来高度重视绿色低碳发展。去年底召开的江苏省委十三届九次全会指出,江苏要在全国率先实现“碳达峰”。今年省两会再次明确“率先达峰”目标。


江苏在绿色金融发展中,坚持以聚焦绿色低碳发展为首要任务和基本遵循,坚持完善政府激励支持与激发市场内生动力有机结合,坚持顶层制度设计与地方自主创新同向发力,经过多年持续探索和实践,金融服务区域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取得初步成效。据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二级巡视员周建林介绍,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绿色金融政策体系初步建立。2018年9月,江苏省环保厅、金融办、财政厅等九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深入推进绿色金融服务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首次系统性对全省绿色金融发展明确方向和重点。随后,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美丽江苏建设的意见》、省政府《关于推进绿色产业发展的意见》等重要文件,都体现出发展绿色金融的政策导向。今年印发的江苏省“十四五”金融发展规划,用专门章节对“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支持美丽江苏建设”进行部署。


在多项政策合力推动下,江苏绿色金融发展成效逐步凸显。截至今年6月末,全省绿色信贷余额1.43万亿元,同比增长29.4%,占各项贷款余额比例达8.6%。今年1-9月,全省发行绿色金融债券70亿元,发行绿色债务融资工具83.75亿元,绿色保险、绿色证券、绿色PPP发展位居全国前列。


绿色金融激励体系不断完善。2019年8月,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财政厅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绿色债券贴息政策实施细则(试行)》《江苏省绿色产业企业发行上市奖励政策实施细则(试行)》《江苏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实施细则(试行)》《江苏省绿色担保奖补政策实施细则(试行)》等4份文件,对绿色债券发行主体、绿色产业企业、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投保企业及绿色担保机构等绿色金融主体给予积极政策扶持,明确支持对象,细化实施程序,绿色金融政策进入实质操作阶段。


近3年,江苏省级财政综合运用财政奖补、贴息、风险补偿等手段,积极引导支持各类金融机构服务经济绿色低碳转型和可持续发展,累计安排绿色金融奖补资金共计1.45亿元。


“瞭望君”注意到,据《新华日报》报道,江苏省财政最近下达2021年度绿色金融奖补资金7493万元,助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其中,对15支绿色债券贴息2788万元,支持相关企业在银行间市场等渠道募集资金82.8亿元;给予29家绿色产业企业上市奖励2060万元,支持企业借助资本市场加快发展步伐;给予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保费补贴2585万元,提供1204亿元风险保障,引导企业借助保险手段防范化解环境风险。


绿色金融工具创新日益深化。绿色贷款、绿色保险、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等多层次绿色金融产品体系初步形成;江苏银行作为国内城商行中的首家赤道银行,推出全国首笔再贷款支持、挂钩碳账户绿色贷款产品“苏碳融”;江苏金融租赁发行境内首只国内外双重认证的绿色债券(总规模10亿元);省财政出资6亿元设立目标规模20亿元省土壤污染防治投资基金,出资12亿元参与国家绿色发展基金;省政府投资基金累计设立环保类子基金6支,总规模达61.98亿元,已投资项目43个、投资金额27.71亿元,支持一批环保治理项目和优质节能环保企业。


绿色金融地方实践不断丰富。省内各地加快探索绿色金融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有效途径和方式,积极创建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


南京江北新区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绿色金融创新促进绿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探索绿色发展“江北路径”;环责险“无锡模式”深入推进,累计参保企业达1.06万家次,承担责任风险100.36亿元,累计保费收入1.53亿元,在全国地级市排名第一。


“虽然我省绿色金融发展取得阶段性成果,但与全国先进地区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配合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强化横向纵向联动,政银企协同发力,推动政策实施落地。”周建林说,将加强组织协调、引导地方金融组织服务绿色发展、扎实推进绿色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等。


协同推进长三角绿色金融改革创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长三角三省一市陆续发布金融支持政策举措文件,前期我们进行认真研究,兄弟省市好的经验做法也借鉴吸纳进江苏绿色金融指导意见。”周建林表示, 长三角三省一市出台的推动绿色金融发展的政策文件出实招出高招,既有共同目标、又有差异举措。


“北京西路瞭望”(微信号:xhrbbjxllw)注意到, 在上月结束的2021年长三角地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圆桌会上,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等部门关于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指导意见的通知》,契合碳达峰碳中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浙江省、安徽省、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共同签署《金融助力长三角地区达成“双碳”目标合作备忘录》,达成八点共识:

一是共同构建绿色金融体系


二是推进长三角区域绿色金融改革创新


三是加强绿色金融信息互通共享


四是携手加强绿色金融人才培养


五是鼓励长三角金融机构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这个交易市场在上海


六是引导金融机构大力发展绿色金融组织体系


七是鼓励金融机构开展气候与环境信息披露


八是合力营造长三角区域绿色金融良好信用环境


对于下一步方向,周建林表示,将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大力发展绿色金融的指导意见》,配合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等部门做好绿色金融的组织协调和政策协同各项工作,主要支持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提高绿色金融服务水平,积极参与绿色金融业务;指导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拓展有关绿色金融相关功能,建设全省绿色融资主体数据库,构建“四位一体”常态化绿色金融服务机制。


“‘十四五’期间,江苏将主动作为,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词,会同长三角兄弟省市,加强协调配合,努力为长三角区域率先实现绿色低碳发展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有力金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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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 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新闻发布会文字实录  新华日报

整合 新华日报记者 徐睿翔

图片来源 视觉中国

编辑 苏望

值班主编 孙巡


新华日报社全媒体时政新闻部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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